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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服务贸易12大门类(1-4类)
时间:2025-10-02 11:08:31 浏览:4

1.加工服务

对他人拥有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包括由不拥有相关货物的企业承担的加工、装配、贴标签和包装等服务。贸易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货物所有者支付给加工者的只是加工费,不包含货物本身的价格。统计时,区分来料加工和出料加工。

2.维护和维修服务

指居民对非居民所拥有的(反之亦然)货物进行维修、保养等服务。如对船舶、航空器、其他交通工具的维修保养服务。统计时,记录所完成的维修保养服务的价值,包括由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并计入服务价格的零部件。维修保养服务贸易既包括保持维修保养对象工作状态的小修,也包括提高维修保养对象性能、延长使用寿命的大修。

3.运输

是指从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的人员与货物的移动,其中包括出租(包租)带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支持的辅助服务,还包括邮政及快递服务。统计时,区分客运、货运、其他支持和辅助运输服务、邮政和跨地服务。

4.旅行

是指非居民旅行者在访问一个经济体期间,为自用或送人而从该经济体获得的货物和服务。旅行服务贸易是以消费者为基础进行统计的,并不是一项具体的服务,而是非居民旅行者在所访问经济体消费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总和。统计时,根据旅行目的分类,包括公务(商务)旅行和个人(私人)旅行;根据产品进行分类,包括货物、运输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其他旅行相关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



内容来源:《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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