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3.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
4.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5.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内容来源:四川省商务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