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贸易
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2.加工贸易
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统称料件),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开展加工贸易,需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
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其中,进料加工是指国内企业从国外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加工成产品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来料加工是指外商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由国内企业加工成产品再出口交外商销售,只收取工缴费(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两种加工方式在“进口料件环节”的税收政策基本一致,均为免(保)税,其中来料加工是全额免征,进料加工视具体情况不同程度免征。这主要是因为它们都可以增强出口创汇能力,所以生产企业进口材料时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其实质为保税,即暂不征收进口环节的各项税款。
内容来源:四川省商务厅网站
